
海都闽南网讯 开赌场、放高利贷、武力逼债、非法持枪、吃霸王餐还打人……曾在泉州鲤城区为非作歹的12人涉黑团伙已于近日获刑。其中“黑老大”廖某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和非法持枪罪6宗罪,一审被判11年半,并处罚金22万元。其余11人,也依情节轻重不同,分别领刑10个月到6年不等。
33岁的廖某俊,家住鲤城。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的他,2009年刑满释放后,便开始网罗人员,很快一个以廖某俊为首,吴某滨、吴某芳积极参与,李某山、林某等人加入的16人团伙形成规模(详见本报今年9月8日A16版报道)。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廖某俊和手下李某山等人合伙,就在泉州市区福新花园城一民房内开设赌场抽成和放高利贷、非法经营,不到一年净赚240多万元。今年1月,他们还在鲤城区浮桥一带非法经营外围体育彩票,涉案金额逾10万元。
更飞扬跋扈的是,去年9月,廖某俊、吴某滨等人,在泉州花园酒店喝酒玩乐,不买单就想走人,当班保安将其拦下,便遭到一顿痛打。曾经,廖某俊等人还在泉州酒店内因琐事纠纷,亮出一把仿沃尔特PPK型手枪,称“不服?就毙了你……”(本网记者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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