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都闽南网讯2008年8月,厦门在万景公寓推出首批保障性租赁房,李先生成功申请了一套两居室住房,以每月300元入住。
今年5月31日,万景公寓租赁合同期满,做小商品交易的李先生目前家庭年收入约7、8万,这几年忙着应付物价上涨,忙着供孩子上学,根本挤不出余前买房。
拿着续租申请表,李先生晃了晃神——《保障房管理条例》中规定,申请保障房者,家庭年收入需在5万元以内,他被挡在承租资格圈外,他必须退出。
烦愁在李王先生心底一圈圈荡开。
昨天,厦门公房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了保障房新政,像李先生这样的情况,在《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前,可以按所承租房屋市场租金标准的70%缴交租金,继续租住目前的房子。
暂解燃眉之急,李先生紧绷的脸终于稍微露出放松的表情。
动态:
厦三处保障房
年内租期将满
厦门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始于2007年,受到市民欢迎,也得到国家住建部的高度好评,曾被称为国家出台保障性住房政策后的“国家蓝本”,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厦门公房管理中心介绍,从昨天开始,厦门启动保障性租赁房“三年一审”工作。今年年内,厦门三处保障性住房租期将至。
其一是上文提到的万景公寓,这里的909户住户需提出续租申请,进行承租资格再审;此外,观音山片区的625户住户,租期也将至,他们同意接受申请资格再审查;今年年底,高林一里和观音山片区的另外一批469户住户,也行将到期,三大保障性住房小区将先后接受租户资格再审查,重新确定是否继续享受政府保障房的资格。
个案:
万景909户住户
先接受审核
万景公寓目前有939户保障性租赁房承租户入住万景公寓,其中思明区863户,湖里区76户。其中,另有30户是之后入住,承租期未到。
根据厦门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只要符合资格的承租申请人,政府财政承担这部分人群的租金从70%到90%不等。在万景所有承租户中,租金民政补助70%自付30%的有210户,租金民政补助80%自付20%的有600户;补助90%自付10%的有99户。
按要求,此次保障性租赁房续租申请的集中受理时间为一个月,今起至3月15日。承租户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万景社区居委会提出续租申请,并按规定实行租金补助;租赁合同期满未提出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承租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终止,将被取消承租资格并收回房屋。
新政:
先签过渡合同
将入住公租房
据了解,在万景公寓,约有两到三成租户,和上文李先生境遇相似。
厦门公房管理中心透露,目前,福建省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但厦门的公租房政策已经两易其稿,目前厦门市政府仍未审批。在保证“严格准入,规范退出”的原则下,资格审核后,与这部分人签订一年的过渡合同,待《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后,再按相关规定执行,以实现从保障房到公租房的有效衔接。
这期间,他们要付的租金,可能由原来的两三百提高到六七百左右。
解读
1、家庭人口发生变化,能否调整户型?
答:由于目前厦门大部分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仍处于轮候期,提出申请轮候的高达24700多户,很多尚未取得住房,已经入住的也仅10300多户,故本批保障性住房承租家庭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暂不调整房型。
2.、审核到底审哪些?标准是什么?
答:对承租户提出的续租申请,相关部门主要审查承租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确定承租家庭租金补助比例及物业管理费补助比例。
保障性租赁房资格再审的审核标准是:保障性租赁房资格再审涉及的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的认定标准和控制标准按厦门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标准执行,家庭收入为提出继续承租申请之日起前十二个月的家庭可支配收入总和。
3、.什么情况会被取消资格?
答:租赁合同期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续租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承租条件的,市公房管理中心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按规定收回保障性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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