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市场上令人大跌眼镜的案例,就真真切切地发生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难道真是这样,吃穿住用行,总有“消费陷阱”等着您?
昨日,厦门检验检疫局公布了2011-2012年度十大维权案例(节选);同时,泉州市消委会发布 11号消费警示,特别提醒消费者警惕商品房交易、网上购物、上网流量超限等消费纠纷。
今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让我们梳理一下,这些年大家一起遭遇过的“消费陷阱”。
吃进口乳粉亚硝酸盐超标11倍!
案例回放:2011年下半年,厦门检验检疫局连续检出4批次、133.5吨不合格进口乳粉。其中,3批次检出亚硝酸盐超标货物总量达到113.5吨,其亚硝酸盐 高含量竟达允许限量的11倍。1批次细菌总数超标货物重达20吨,细菌总数超过标准限值的1.5倍。其中3吨不合格乳品被依法实施销毁处理,其余130.5吨全部做退货处理。
解读:“菌落总数”测定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长期食用菌落总数超标的食物,可导致肠炎、腹泻甚至食物中毒。“亚硝酸盐”是一种剧毒物质和致癌物质,成人摄入0.2~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
普通红酒音译过来变“拉菲”
案例回放:今年2月28日,厦门口岸进口一批葡萄酒,共计6种14028瓶、10521升,价值15698欧元,当即被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责令进行标签整改。原因是,这批酒外文原标酒名为“CENTURYLAFAYETTE”,中文品名却为“世纪拉菲”,与法国名庄葡萄酒“LAFITE”的常用中文名极其相似,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解读:我国允许进口葡萄酒以其外文品名的音译或意译名称作为中文品名,但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食品名称不得误导消费者将其与另一产品混淆。2011年,厦门检验检疫局经检验发现30批进口葡萄酒不合格,原因均为中文标签不符合要求,主要是标注的产地、等级、产品类型等与实际不符,如普通餐酒、地区餐酒标注为法定产区酒,半干或甜型葡萄酒标注为干型葡萄酒等,这些都是违规的。
穿国外淘汰货国内变高档
案例回放:2011年4月,厦门检验检疫局对一批来自韩国、品名为衬衣的货物进行外观检验时,发现其中12件衬衣明显有污渍、磨损,领口及袖口起毛等。逐件检验后,发现共有78件衬衣存在上述缺陷,疑为旧服装。据货主称,该批货物系国外品牌服装的尾货、库存货,以及零售店里的试穿样,进口后将作为中高档服装在国内销售。厦门检验检疫局 一时间出具了检验不合格证书,帮助货主向国外索赔,并监督货主将检出的旧服装进行销毁。
解读:我国严令禁止进口、出售进口旧服装,有些旧服装虽经洗涤熨烫加工,仍是传染疾病的污染源,穿着以后,会使人感染各种皮肤病或其他疾病。有些病菌存在引发大面积疫情的严重危险,危及人类健康。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这些非法入境的旧服装。
住商品房交易曝九大问题
案例回放:泉州市消委会在消费警示中称,当前商品房交易存在九大消费问题:一是合同纠纷;二是商品房质量问题;三是无证照开发;四是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的虚假宣传;五是合同价格外收取费用;六是短斤少两;七是房地产开发商使用的电表、水表、电线等配套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八是新的房地产调控十条措施及地方政府的相关配套措施出台后,基于政策的变化引发购房者因首付款难筹、贷款难批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而开发商把新政界定为“不可抗力”不愿退还问题;九是房地产中介市场鱼目混珠隐瞒房屋质量问题。
解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尤其是关键条款对自己是否有利,各自的责任是否明确;在合同交付使用时,要看清所购房屋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供电、供水、通讯、数字信号等配套设施是否到位,各种手续是否齐全,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是否有后遗症。当购房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携相关证据,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建设局、国土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话费一夜被扣2000元
案例回放:今年3月8日,泉港消费者陈先生9岁的儿子用手机上网看卡通片。隔天上午,陈先生拨打通讯公司的客服电话查询话费余额,发现已被扣去2000元话费,原因是当晚的流量早就超标,但通讯公司并没有及时发短信提醒。 终,经过调解,通讯公司只同意返还500元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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